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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15号芜湖县电子屏

发布时间:2018-06-28     次浏览

  安徽奥园体育产业集团芜湖县全民健身中心电子显示屏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奥体招采(2018015#)号

  招 标 人:安徽奥园体育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部门:集团招采组

  时 间:二O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概况及要求

  1、项目名称:芜湖县全民健身中心电子显示屏采购安装项目

  2、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电子显示屏”字样

  (3) 、投标公司自2016年1月1日(含)以来具备至少3个单个合同不少于30万元的LED显示屏供货及项目安装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

  (4)、公司有成熟完善的公司体系、人员架构和售后维护。

  (5)、投标人需持有公司授权的合法人。

  3、招标方法:经资格确认后,根据我公司提供的清单要求进行报价,合理最低价中标。

  4、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将相关资质材料交于我公司审核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要求授权,但为保证所投产品的品质,预中标单位在公示期的三天内需提供其和厦门强力巨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供货合同(原件予以验视,影印件做为本合同的附件),来我公司签订合同。(供货后还需提供厦门强力巨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供货证明及检测报告和合格证等材料),如不能提供则往上顺延预中标单位,直至能提供供货合同的单位为最终中标方。

  5、自发标当日起算,各入围单位需在3个工作日内缴纳投标保证金五千元至指定账户,逾期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后退还。请各入围单位到银行缴纳费用后凭回单至奥体公司开收据,凭此收据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投标报价。

  账 户:安徽奥园体育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3400167860805300408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芜湖市分行北门支行

  6:其他约定

  (1)中标单位确保民工工资发放到位。

  (2)中标单位及时上报送审资料。

  (3)中标单位因施工而造成的其他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4)中标单位提供整体质保,质保期三年。

  8、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由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应提交一式二份投标文件,其中一份表明为“正本”,另一份表明为“副本”。

  9、投标满足3家到场方具备开标条件。

  ★本次招标为我集团子公司经营性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招标的控制价为人民币 叁拾伍万元整 (350000)

  2、投标书内容

  (1)投标报价表

  (2)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开标日期

  定于2018年7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奥体集团会议上当场开标,确定中标单位。请参加投标单位详细阅读须知内容及有关附件,如有疑问,可向安徽奥园体育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咨询。投标文件在开标会上递交,逾期恕不受理。

  业主联系人: 李鹏 联系电话:0553-4822935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15号芜湖县电子屏

附件下载2:招标文件15号芜湖县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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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轨1号线:奥体中心站

开放时间

田径场:7:00-15:00    篮球场:8:30-17:30   

足球场:8:30-17:00 18:00-21:00

羽毛球馆:8:30-12:00 12:00-21:00

健身馆:9:00-21:00

健身路径及户外健身设施:24小时